商务部提醒在韩务工期满回国人员及时领取保险金

作者:转自商务网  发布于:2013-03-18  浏览次数: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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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提醒在韩务工期满回国人员及时领取保险金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近日,韩国驻华使馆向商务部有关司局通报,据韩国产业人力公团消息,韩国雇佣许可制下在韩国务工期满回国的中国公民中,有近1万人至今未申请领取回国费用保险和出国期满保险金的返还,目前,韩国保险公司正在寻找未申请领取保险金返还的人员。为此,商务部提醒在韩国务工期满回国的中国公民及时领取保险金返还,维护自身权益。

据了解,申请领取保险金返还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申请书、保险金申请书、护照复印件、申请人存折复印本。具体规定和领取办法可咨询韩国产业人力公团驻北京代表处。

根据韩国《外国工人雇佣法》,在韩国务工的外国人必须加入雇佣许可制4种保险,其中回国费用保险和出国期满保险金可由符合条件人员在合同期满回国时申请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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